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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主张戒贪,并不是要人们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要,而是主张“适足则止”,切不可强求。那么,怎样才能作到“适足则止”呢?
一、保持无祸而不追求有福。古人说。“福莫大于无祸,利莫大于不失。”因此,当你拥有某些东西时,应当有知足感,而不要贪求自己难以得到的东西。一个人一旦贪心不足,行为超过自己能力的限度,常容易招致损失和灾祸。结果往往连已经拥有的都会失去。
二、慎行事而不贪欲图利。只知有利可图的益处,却忘记了由此而引起的祸患。尤其是在贪欲的支配下,违反事物本性,其结果往往害了自己,这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三、心情开朗而不患得患失。贪欲往往引起心理上的紧张和不愉快。而患得患失又刺激贪欲增大。于是这种恶性循环使人身心疲劳,人际关系紧张。记住这样一句话:“知足者,身贫而心当,贪得者,身当而心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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