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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有哪些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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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5 14:2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父母与子女有哪些因缘?

    有四种因缘。一者报恩,二者报怨,三者偿债,四者讨债。古云子女是债,有讨债有还债,无债不来是也!

    子有四因者。一者报恩,二者报怨,三者偿债,四者讨债。报恩者,谓父母于子,宿世有恩,为报恩故,来为其子。则服劳奉养,生事死葬。必使生则亲欢,祭则鬼享。乃至致君泽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亲。若曾鲁公,陈忠肃,王龟龄,史大成,(曾陈王三公,皆宋名臣,史公清初状元,四公皆信佛,唯忠肃悟入甚深,以前世皆为高僧,故虽处富贵,犹能不昧本因耳。)今世之孝子贤孙,皆此类也。

    报怨者,谓父母宿世于子有负恩处,为报怨故,来为其子。小则忤逆亲心,大则祸延亲身。生无甘旨之养,死贻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权要,谋为不轨,灭门戮族,掘坟夷墓,使天下后世,唾骂其人并及其亲。若王莽、曹操、董卓、秦桧等是也。偿债者,子宿世负亲资财,为偿债故,来为其子。若所负者多,则可以终亲之身。若所负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如学甫成名而丧命,商才得利而殒身。讨债者,谓亲宿世负子资财,为讨债故,来为其子。小债则徒费束修聘金延师娶妻,及种种教诲,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尔丧亡。大债则不止如此,必致废业荡产,家败人亡而后已。(《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一第116页 复泰顺林介生居士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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