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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律与共业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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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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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1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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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4 22:0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我演讲的视角,不是站在科学的角度来论证佛法的合理性,也不是站在双方平等的角度来进行对话,而是完全以一个佛教徒的立场,来看待科学规律的合理性和普遍性。
    首先我先解释一下题目,“科学规律与共业法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科学主要还是一门探讨人与物及物与物关系的学问。比如人类怎么造飞机轮船,以及各种化学分子如何反应。而对于精神领域的探讨则相对少得很。相比之下,佛教对精神领域探讨的深入程度,远非世间科学可比,相信在座的各位在学习佛教经论的时候,对此深有感触。从表面上看,科学规律是一个比较偏物质层面的概念,而系缚众生于轮回中的共业法执,则更偏向于精神层面。这篇演讲,则准备把二者联系在一起。
    科学规律,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可重复性等等要素的命题,或者现象界种种现象出现的条理法则。共业,则是相似业力的众生互为增上而现前相似的业报。法执,则是误认万法为具有实体之存在。执著物质实有是法执;执著精神为实有,同样也是法执。
    这次演讲的主要观点就是:目前发现的科学规律都是共业众生的法执。
    1.现象界的规律
       
    说起科学规律,我们先从最简单的现象界谈起。
    1.1 现象界的粗大规律
    在自然界,我们每天看到太阳东升西落,水往低处流。每年春天,万物复苏,冰雪融化。春夏秋冬,年复一年的轮回。我们小学的课本里面就有很多描述这些自然现象的诗篇,如“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又如“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些自然界的现象,我们一般称之为自然现象或者自然规律。
    按照众人共许,这些自然规律大抵上无法改变,众人唯有接受的份。若用佛教术语来说,这种被动接受几乎无法改变的情况即为法执。按照目前世间考古科学推许,人类的老祖先生活艰苦,在自然之中经受种种历练,所吃苦头不一而足。由此渐渐对自然界种种规律熟悉掌握。如在农业,有种种节气之学为历法根本。这相当于比较早发现的规律。
    在日常生活里面,我们也会发现很多几乎是必然的规律。比如在色法领域,大凡制造一个木桌,需要具备木材原料、工具器材、人力、时间等等要素。概括来说,制造任何一个东西,皆需要准备种种物料、种种工具。在这方面,我们有很多常识:木材是准备木桌的必需品;钢材是准备铁锅的必需品;乃至于沙石是准备混凝土建筑的必需品。在心法领域,我们手触石头,顿感坚硬;寒风扑面,则感寒冷;身体近火,则感暖热;棍棒加身,则感疼痛。饥时吃饭可充饥,渴时饮水能解渴。种种现象不一而足。上述现象,无论心法,抑或色法,其间的种种因果规律,世间人称之为生活常识。众生皆避苦求乐,认色身为自己,再再追求保护自己身体色法,日久天长,相关经验日丰,且屡试不爽,于是生活常识渐成体系,故有种种医术、方术、技术。
    以上种种规律,无论自然界还是有情界,无论心法领域还是色法领域,所涉及的现象皆是略微粗大,我姑且名之为现象界的粗大规律。
    没有深入研究之人,皆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些规律——只是称之为法尔如是。对于这些规律究竟来自何处,众人莫衷一是。比如地球绕太阳旋转,可以归结于万有引力的作用,然而万有引力来自何处,则不知其然。西方有些哲学家和宗教家对此进行了多年研究,但还是不明白其究竟来源。于是有部分人将其归因于上帝——这种规律是上帝创造的。可是从目前来看,常有实在的上帝到底是否存在尚存疑问,假如把这些规律归于上帝创造就更显荒谬了。因此这只能算是研究家的虚妄分别,而不是现量境界。
    1.2 现象界的较精细规律
    西方科学界对这些现象界的粗大规律进行更深一层的发掘,则是17世纪之后的事情了。从17世纪到20世纪,物理学、生物学、化学、数学渐渐发展壮大,人们渐渐能从表面上看似混乱的自然界中认识到更加细致的规律。比如物理学界的动量守恒定律与能量守恒定律,化学中的各式各样的确定的化学反应,生物学界的光合作用、DNA等。
    上述规律较之前的粗大规律更为精细,以此为基础,产生了种种比以前更加先进的机械、医药及能源利用方式。然而,以佛学眼光来看,上述种种都不脱法相执著,故任其对规律运用如何精细都非究竟。
    比如动量守恒定律是将质量和速度结合起来得到的一个定律。该定律中的速度概念是分别妄念的产物,只是相续迁流的衬托相而已,因此这个定律仍旧只是妄念支配下的规律。其他的如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乃至目前非常流行的复杂理论、分形理论、混沌理论,虽然产生了种种高端词汇如自组织、自相似、相变等,但由于其仍在执著时间、空间、速度、数量等等心不相应法,故仍不能脱离法相范畴。因此我姑且称之为现象界的较精细规律。
    1.3 现象界的极精细规律
    20世纪初期至今,物理学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理论与假说,比如量子物理、超弦理论,这些理论与假说较之前更进一步地认万物为波。然这个波到底为何物?有体积、质量、色彩吗?
    且不谈此理论到底真实否,假设此量子波落于心物的实有范畴,则非是究竟真理。但暂时我们不妨认为,这些波为远离四边的离戏大空性。若如此,则物理学前沿倒能和佛教的大中观见解合拍。
    但进一步我的疑问是:这个波(不管它是超弦理论的波或者量子波)既然与大空性等类,那它是不是我们世间仪器的对境?世间仪器能发现只有无分别智才能照见的空性吗?我是对这个结论充满怀疑的。
    刚才索达吉堪布仁波切也提到,目前的科学家还没有掌握龙树菩萨在《中观根本慧论》中的密义。尽管如此,在目前的所有学说中,最可靠的当然是量子理论了,同时这也是最有希望被改造的理论。鉴于此,我称这些规律为现象界的极精细规律。
    2.破斥法执
    由于对量子波是否就是大空性这一问题目前学界尚在探讨之中,因此,在下面的研讨中我主要分析的是现象界的粗大规律以及较精细规律,也就是量子理论以外的所有规律,不论是社会的、自然的、物理的、化学的,还是心理的。
    我首先用案例破斥现象界的粗大规律。
    比如我们往往认为太阳每日东升西落是一个自然常识。我们怎么知道呢?因为每天观察如此,于是我们坚信明天同样会如此。从数理逻辑的角度,这种归纳推理是不完备的,甚至是不正确的。即使太阳升起过一万次,也无法保证明天仍会升起。佛教大成就者曾经用神通力使太阳在空中静止不动长达3个月。由此可见我们的日常经验并不总是会应验的。
    又如制作板凳,在世间凡人眼中,是必须要有木材等原料和工具才能进行制造的。可是在诸天人的境界中,欲现何种食物,即能随念现前,是根本不需要经过中间的制作程序的。所以唯物主义认为这些规律是客观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观点是有问题的。在神通的境界中,上述规律并没有什么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
    我们总认为木头与木桌有联系,上午的太阳和下午的太阳有联系,我们往往困惑于种种法与法的关联规则。在我们的境界中,好像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套路:一件事的完成必须依赖于另外一件事的完成,我们称之为规律或者因果。比如,我们要去学校,是必须要经过中间的路途的;要打开电脑,是必须经历中间的开机程序的;要收割粮食,是必须要种下种子的;木材遇见火是会燃烧的;湿衣服被阳光晒过是会干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我们渐渐执著于这样的套路,渐渐地认为它本来如此。
    记得米拉日巴尊者的一个公案。一次,米拉日巴尊者和苯教的首领纳若本琼在冈底斯山的主峰冈仁波齐神山比赛飞行神通。在太阳升起之前两人开始了比赛。纳若本琼手持法器,腰别皮鼓,率先向山顶狂奔而去。在途中他四下张望却找不到尊者,很是狐疑。过了一会儿,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冈仁波齐峰的时候,米拉日巴乘着光线一下子到达峰顶。这些神通的示现把我们所认为很坚定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完全颠覆了。让我们知道,这些规律并不是必然发生的,它们都是有限概然性的。
    在这则公案中,我们可以用动量守恒定律分析一下米拉日巴尊者的飞行。尊者从山脚到山顶,假设经过距离为2000米,所需时间为一刹那,又假设一刹那等于1微秒,那么尊者的速度为每秒200万公里,已远远超过光速的每秒30万公里了。这个现象是目前的科学所无法接受的。另外,在起步的一刹那就达到这样的速度需要多大的冲量?地面会受到多大的反冲力?而要达到这样的速度,尊者会消耗多大的能量?这些都是现代科学不可想象的。如果采用动量守恒定律以及冲量定理来分析,就会存在很多不可思议的矛盾。米拉日巴尊者到达山顶后就端身正坐,诵起经来了。而纳若本琼则是过了一会儿才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我们发现尊者并没有因为登山而费力,那么我们计算出来的那么大的能量消耗要从何而出呢?
    至于那些更平常的常识,比如手触石头,顿感坚硬;寒风扑面,则感寒冷;身体近火,则感暖热;棍棒加身,则感疼痛。由于我们发现周围的众生遇到这些情况都是这样的感受,而自己每次遇到这些情况也是一样的感受,于是我们就默认了它存在的合理性,这其实也在加重我们的法执。然而这些色法的规律真的如此坚固吗?
    当年六祖大师接了五祖衣钵后,一路南下途中被惠明禅师追上,六祖大师就把衣钵置在石头上,任由惠明禅师去取,然而惠明禅师无论如何也无法拿起衣钵。如果按照一般概念,一付衣钵肯定是很轻的,应该很容易就能拿起来了。
    与此类似,当年鸠摩罗什大师12岁时候,随母亲去沙勒国,见到一个很大的鼎,他一下子举到头顶。当时,大师心想:鼎这么大,怎么这么轻呢?结果分别念一起,马上就感觉到这个鼎沉重得不能忍受,于是就掉了下来。他母亲问他原因,他说:凡夫心有分别,故有轻重尔。于是悟到了万法唯心之要旨。通过这两则公案可以发现,在凡夫的感受中,所谓的轻重分别并没有一定的客观规律可言的。
    上述这些所谓的自然常识和规律,为什么在大修行人的身上,比如米拉日巴尊者、六祖大师、鸠摩罗什三藏,甚至比如外教的穆罕默德身上,就行不通了呢?
    一个最简单的回答是,所谓的规律并不是一定的,它并非如唯物论主义者想象的那么客观,那么不以意志为转移。用佛教的眼光来看,色法自性本空,毫无实质可言,所谓轻重冷热坚软,皆是众生误认色法实有而产生的妄执。禅宗西天二十八祖、东土初祖达摩祖师曾经传口诀言:“练力至极,石不能碍,火不能烧,水不能溺,则入道有其基。”在达摩祖师看来,所谓石头碍人、火烧人、砒霜杀人种种常识规律,反而是入道前需要破掉的执著。
    由于法执的牵累,众生绝少拥有对于自己种子现行的决定权。我们之所以认为种种现象间有必然联系,都是自己的俱生法执所致。假如能摆脱俱生法执,则能对自己的种子现行具有完全的主动权,且不受其他众生的影响,欲现何等境界可完全随意。比如这一刹那出现在学校,而下一刹那出现在家里,都是完全可以的。并不一定非得有个中间的路途。
    从究竟来看,现象界是无量无边的,在每个人唯心所现的各自世界里,各式各样的法相刹那刹那生灭的次第也是无量无边的。在一刹那法相现前的时候,其中又有种种衬托而出的空间格式。如此来看,法和法之间如何互相关联的规律和条理也是无量无边的。因此把人生的精力耗费在寻找这些尘相的规律中就显得很不明智了。众生已经轮回了无量劫,对现象界种种规律的认识,阿赖耶识里面当藏有丰富的经验种子,即使这样,众生仍然没有摆脱轮回。这就说明,在尘相的层次纠缠,除了导致不断地轮回之外,没有再多的意义了。所以目前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放下对尘相的执著,横出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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