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阴身:介于此世和下一世,过渡阶段的生命形式。 人死后,在最多四十九天的时间内,会有一个临时的身体,作为一个过渡。但中阴身一期的生命,最多只有七天。一共最多只有七期。所以每七天,就会死生一次。每天都有机会寻找有缘的父母去投胎。 除了以上所说,中阴身还有以下一些特点: 1、中阴身靠嗅食物的香味维持生命。 2、中阴身与此世相连,还知道此世的一些重要情况。 3、中阴身有小神通,而其神通主要表现在寻找未来的父母上,其眼、其耳、其身,不受墙壁、距离的障碍,所以纵然再远,哪怕远在异国他乡,甚至别的世界,纵然有屋舍遮盖或距离遥远,对未来父母,却看得一清二楚,如在目前。 4、一旦找到相应的父母,就等待投胎的机会。开始的几个七天时间较从容,越到最后越紧迫,到最后第七个七天,一定会投胎,绝不会超过四十九天。 5、投胎的其实并不是中阴身,而是第七识和第八识,由中阴身的第七识作决定,中阴身的第八识随缘。中阴身只是去找未来的父母,一旦投胎,中阴身即告消失。七、八两个识,生生世世都不灭亡,生生世世在一起。所以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无所谓生与死,他们是往来三世的。有生有死的,是前六识和身体。 五眼: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1、肉眼,即平常人的眼。特点是看前不看后,太近太远、太大太小都看不见,没有光也看不见。而且不能穿越障碍,中间只是哪怕只隔一张纸,也看不见了。 2、天眼,即天人的眼睛,或具有天眼通的人所具有的眼。特点是没有以上所说的任何障碍,而且可以看到未来的事物。 3、慧眼,即开悟以后的众生所具有的智慧之眼。特点是已经开始能够看到事物的真实,小乘人能看到空相,大乘人不但能看到空相,还能看到空性。 4、法眼,慧眼只能看到空相、空性的总相以及总相中的别相,而看不到别相以及别相中的别相。而法眼,则不仅能看到慧眼所能看到的一切,还能看到慧眼所看不到的别相和别相中的别相;不但能看到空性别相中的别相,而且能看到一切法各个层次的总相别相,但是还没有圆满究竟。 5、佛眼,可以究竟圆满地彻见十方一切世界、一切佛、一切菩萨和一切众生的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故号正遍知。 六通:即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神足通、漏尽通。各种通都有不同的层次。 1、天眼通,即上面所说的天眼的能力。佛能知无量界以后的事,所以可以为人授记,预告某人何时成佛,佛国名何,度众多少,佛号为何,住世多久等等。 2、天耳通,即天人或修得天耳通的人所具有的听力。大菩萨得天耳通,如观世音菩萨,能听到一切世界的一切声音,所以才可以循声救苦。 3、他心通,能知他人起心动念的能力,大菩萨能知一切众生心中所想。 4、宿命通,指能知过去事情的能力,佛的宿命通能知无量劫以前的各种事。 5、神足通,上天入地,飞行变化,无所不能,大菩萨可以刹那间到十方任何世界。 6、漏尽通,指烦恼已经彻底没有了。小乘的漏尽通只断分段生死的烦恼,大乘的漏尽通连变异生死的烦恼也断了。 心法和色法: 在百法里,心法是八大心王和五十一个心所,色法就是五根六尘十一个色法; 在五蕴里,色法就是色蕴——五根、六尘;而六尘,主要是指能由六识分别的内六尘,心法就是受蕴、想蕴、行蕴和识蕴; 在十八界里,心法是意根和六识,色法还是五根六尘。 能取和所取:取是摄取、取着之义。能取就是能分别、能执着之义;所取就是被分别、被执着之义。分别,是了知之义;执着是抓住不放之义。能取的是前七识,而所取的,既有色法,也包括心法。 色心二法与能所二取,有一些不同之处: 能取的都是心法,但心法不一定都是能取,第八识不分别、不执着,所以祂不属于能取,能取的只是前七识。不但如此,第八识因为被第七识执为自我,反而成了所取的对象。所以,能取,只是前七识,而所取,是一切法。 一心,就如一只蜗牛,而能取和所取就如蜗牛头上的两只角。这个一心是什么?就是出生一切法的总根源,即第八识,也叫如来藏。能取、所取,相对而存在,有能取,必然有所取;有所取,也必然有能取。 下面继续讲《心经》。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这四句是讲,在无余涅槃之中,五蕴、十八界通通已被消灭,唯余第八识独存,烦恼已经没有了,消灭烦恼的十二因缘法也没用了。其实就在五蕴、十八界存在的当下,站在第八识本体的立场上,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十二因缘:也叫十二有支,这里指小乘缘觉的修行法门,在定中观察从生到死的三世因果。有顺逆两种观法。十二因缘也叫十二有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三世:即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现在世只有一世,过去、未来则有无量世。前两支讲过去世,中间八支讲现在世,最后两支讲未来世。 一、无明:无明就是烦恼,烦恼就是无明。有两种,一种叫一念无明,一种叫无始无明,二者加起来,叫五住地无明烦恼。 一念无明,也叫一念无明四住地烦恼,即见一处住地烦恼、欲界住地烦恼、色界住地烦恼、无色界住地烦恼。其中见一处住地烦恼也叫见惑,后三者也叫思惑,所以一念无明四住地烦恼,也叫见思惑。 见一处住地烦恼:(也叫见惑)在小乘即指三缚结,在大乘即是五利使。结、使,都是烦恼的异名。 三缚结:即我见结、疑见结、戒禁取见结。此三缚结,是证小乘声闻初果须陀洹所必须断除的,或说,断除了三缚结,就证初果。 我见:我见、我执是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而我见是首要原因,因为我见不断,就根本谈不上断我执。所以断我见是修行的头等大事。我见,就是认为有一个自我存在,而事实,是决定无我。认为有我,既然违背事实,就只能是凡夫和外道的虚妄想。具体说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认为这个身体就是我,另一个方面是认为这个能知能觉的心就是我。其实这两方面是分不开的,所以,有时说身见就是我见。但若分开来说,身见是认为身体是我,我见是认为见闻觉知心是我。身见很容易断,因为人一死,身体就坏了。我见则不易断,因为有人认为,灵魂不灭。 我见的实质:一般的人根本不知道有第七识、第八识,只知道有前六识,主要是第六识,称之为心,或者灵魂。好多人认为,身体好比一件衣服,人死了,但精神长存,下一世会有一个新的身体,好比换了一件衣服。问题在于,一般人所说的这个心——意识,祂不能到下一世,死的时候就彻底断灭了,即使活着的时候,也还有四种情况会断,其实每天睡着不做梦的时候,祂就断了。所以我见,根本上就是认为意识或意识的种种变相境界为自我的错误认知。 如何断我见:就是观察意识及其变相境界都虚妄不实。怎样进行观察呢? 其一、观其为因缘所生(前面讲过意识产生需要五个条件),有生就有灭,有生有灭就不是常住法,不常住就违背我义; 其二、观察意识的种种境界都依意识而有,意识虚妄,祂们也都不实,故对意识的各种境界都要有所了解。 其三、对四谛、十二因缘,以及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要有很具体的了解,然后在定中,一一仔细观察思维。 其四、特别要弄清楚的是外六尘和内六尘,即外相分和内相分,以及外六入和内六入。 疑见:对一切世间法都是缘生缘灭不确定,对无我的真理不清楚,对意识不是自我不明白,对世间的哲人、思想家以及外道所说的道理错在哪里不了解,对佛门内的大师们所说的道理是对还是错,没有能力判断拣择,故人云亦云,随大流,无有正确的决定心。 戒禁取见:属于“非因计因”,即不知正确的证果原因,妄图修不正确的戒条,取得超生或解脱。比如,有些外道,有一点小神通,当他们看到有的牛、鱼死后生到天上做了天人,就误以为吃草,或在水里生活就可以生天,于是,与其弟子就受持所谓的牛戒、鱼戒。有些想证初果须陀洹的人,不知证初果必须先断我见,而我见就是认为第六识是常住不灭的无我真心,于是勤修禅定,企图修到一念不生、了了常知的禅定境界;不知纵然一念不生,因了了常知,仍然是意识心;纵然修到断掉第六识,也只不过在无想定中,不离三界,仍然在生死大梦之中。 五利使:相对于五钝使(贪嗔痴慢疑)钝且难断而言,利且易断,故名五利使,即我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其中,我见、戒禁取见,与三缚结相同,而边见、邪见、见取见三者,其实就是疑见。也就是说,疑见展开来,必然体现在边见、邪见、见取见上。相比较小乘法来说,同样一个法,在大乘法里往往更加深细。五利使或三缚结总结起来,其实就是百法六位心所法中六个根本烦恼的最后一个——恶见。所以,在大乘法中,断三缚结,就是断五利使。 1、我见(或名身见):误认为五蕴和合的苦果——身、心,就是真实的自我; 2、边见:妄认此五蕴身心,或死后常住,或死后断绝,各执一边; 3、邪见:否认轮回,认为现在之身心不是过去业因所感之果报,拨无因果。 4、见取见:迷执自己前三种错误见解为正确,不肯舍弃。 5、戒禁取见:以为使现有身心受持种种邪戒苦行,即是将来的人天果报或解脱之因。 那么,断三缚结,或说断五利使,大小乘有何区别呢?最重要的区别,就是要不要证到根本心——第八识如来藏。小乘法因为只证解脱,不需要证到第八识;大乘法因为要成佛,必须要证到第八识。为什么?因为证解脱只要断一念无明四住地烦恼就行,而成佛还必须断无始无明住地烦恼才行。从另一个角度说,证解脱只要断分段生死就行,而成佛还必须进断变异生死才行;证解脱只要断除分段生死烦恼的现行和种子就行,而成佛还必须尽断烦恼的习气随眠,乃至断除那些极为微细的习气随眠。而所有这些必要的进修,都必须在证得第八识以后,才有可能。所以大乘的见道,断除三缚结或五利使还不够,那只是真见道的准备——加行道,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证得真心第八识如来藏。 证得大乘真见道的五个基本条件: 1、信心,必须对成佛之道、对参禅开悟具有足够的信心; 2、知见,必须熏习有关第八识及其与前七识互动关系的正确知见; 3、定力,必须在生活、学习、工作的同时,锻炼动中定力; 4、福德,必须修够感得真善知识的福报,得遇真善知识,有缘随其修学,并在修学过程中,没有太大的逆缘障碍证悟; 5、无慢,必须对大乘法、对真善知识、对修学正法之团体,无傲慢之心。 思惑:也叫修惑,即见道以后,进入修道位是要去除的烦恼。 1、欲界住地烦恼:欲界有贪、嗔、痴、慢四种,大乘加身见、边见,共六种。 2、色界住地烦恼:色界有贪、痴、慢三种。大乘加身见、边见,共五种。 3、无色界住地烦恼:无色界有贪、痴、慢三种。大乘加身见、边见,共五种。 无始无明: 什么是无明?无明就是对无我的真理以及法界实相不了解、不知道,没有智慧的光明。 一念无明,就是不了解、不知道小乘的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即一切万法,刹那变化,没有不变的自我;唯有涅槃,永无烦恼。 无始无明,就是不了解、不知道大乘的一实相印,又名诸法实相印,即一切万法,之所以能生生灭灭,是因为有一个一切万法得以产生的总根源不生不灭,那就是第八识。第八识含藏着无量无边的种子——潜在的功能,所以在因缘和合的时候就能出生并住持一切法。众生无始以来,对此懵然无知,故谓之无始无明。但无始无明并不障碍解脱,只障碍成佛。所以说到十二因缘,就有大小乘之区别。 二、行:就是身口意三业,或善恶无记三业。由于无明,就不可避免地造作种种业行。众生从无始劫以来,一直就是这样的。活得很盲目、很无奈,全都被无明所推动。无明是造业轮回的原动力,所以断除了无明就能解脱。 三、识:对这个识,我们要分开来讲。 1、先说小乘,这个识指六识。上一世种种业行,汇集成一种强大的惯性,死的时候也不甘心死亡,由此出现了中阴身。中阴身的六识延续强大的无明业力,去寻找未来世之父母。一旦投胎,中阴身即灭,六识随之亦灭。引生了一个新的生命,下一世开始了,又有一个全新的六识。 2、再说大乘,这个识指第八识。上一世种种业行所汇集成的强大的惯性保存在哪里?只有一个地方,就是第八识。因为只有第八识有这个功能,即持种的功能。故第八识也叫持种识。只有这个第八识带着种子入住胎中,才会受孕,形成受精卵。当然,第八识入胎,是因为执行了第七识的入胎指令,跟随第七识而入胎的;而第七识的入胎指令,不仅是因为审查了第六识对未来父母的识别,更因为第七识受制于上一世种种业行所汇集成的强大的惯性——业力。 四、名色:名,指精神;色,指物质。名色,即身心的和合体,生命最初形成的时候,就指受精卵。受精卵位的心,只有七、八两个识。小乘不说第七识、第八识,说到第七识时,都说意根,所以受精卵位名色之名,就只有意根。在胎中渐渐长成五根,名色之色就具足了。为什么叫名色?因为从入胎到出胎,胎儿经历了一个迅速长成的过程,五蕴或十八界的功能虽然具足了,但并不完善。为区别于出胎以后的五蕴或十八界,所以在胎中,就称其为名色。 五、六入:六入就是六根已经有了触尘生识的作用,也就是六尘能够入根、入识,十二处、十八界已经基本具足了。这是胎儿大约四个月左右的时候。由于六根触六尘生六识,名色中之名,这时也具足了。虽然具足了,然还非常稚弱,胎儿常处睡眠之中,然亦有睡醒之时,故开始有胎动现象。 六、触:胎中虽已有触,但所触的六尘境界极其有限,所以这里的触,主要指初出胎以及出胎以后六根对六尘的接触,这个触,贯穿出胎到死之前的全过程。当然也包括无遍行心所的触心所。因为七、八两个识恒存,此触心所也恒存,前六识的触心所,则随其识之生灭而生灭。 触之三义: 1、根触尘之义,六根之触六尘而生六识。 2、无遍行心所之触心所,指识触所缘境。 3、六尘中之触尘,即冷、热、滑、涩、轻、重。 七、受:也主要是指出胎以后的受心所。有苦乐舍三受,或苦乐忧喜舍五受之别。 八、爱:所有的众生皆避苦求乐,对乐受的追求,就是贪爱。贪爱觉知心、作主心之自我,贪爱了知六尘万法之境界。 九、取:对自己乐受的追求和贪爱,是众生生存的强大动力,由此而努力执取一切六尘境界,为此不辞千辛万苦,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甚至生命。 十、有:有和行,其实是说同一件事,就是指造业。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行支强调过程,而有支强调结果。过程是指造作身口意之善恶业(十二因缘不说无记业,因为无记业不感果),结果是说造业以后,业种就完好地被保存了下来,形成了一种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感果力量,就一定会“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因缘际遇时,果报还自受”,或“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实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十一、生:由于强大的业力——有,就无可避免地又要投胎,又有了下一生,如此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无有穷尽。唯有两条道路可以彻底了断生死,不再出生。一条就是小乘的解脱道,证得阿罗汉,入无余涅槃;另一条就是成佛之道,证得菩萨八地,现世证得无余涅槃而不入无余涅槃;有意生身,有大神通故,永断分段生死,随缘化现,利益众生,无有穷尽。 十二、老死:有生就有老,有老必有死。众生就这样循环往复,在六道中头出头没,受苦无穷。究其总根源,端在无明。故欲拔其苦根,必先断其我见。我见一断,便可进断我执,长者最多七次人天往返,短者勇猛精进,当生便可证得阿罗汉,永脱分段生死。 惑业苦:惑,也是烦恼的异名。佛说十二因缘,主要显示有情流转生死,并没有主宰、自在、常住的我体,没有外道所说的作者、受者,唯是烦恼、业行、苦果的相依、循环的因缘相续而已。因惑造业,因业受苦。佛在缘起经中说:“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起愁、叹、苦、忧、恼,是明纯大苦蕴集。” 十二因缘(十二有支)有顺观、逆观两种观法。 我们先来看逆观十二因缘: “生死何从、何缘而有?”即以智慧观察所由:“从生有老死,生是老死缘;生从有起,有是生缘;有从取起,取是有缘;取从爱起,爱是取缘;爱从受起,受是爱缘;受从触起,触是受缘;触从六入起,六入是触缘;六入从名色起,名色是六入缘;名色从识起,识是名色缘;识从行起,行是识缘;行从痴起,痴是行缘;是为缘痴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病死忧悲苦恼。此苦盛阴,缘生而有,是为苦集。”(注:痴,即无明) 略释: 1、老死缘生:既有生死,则知必有一能令有情生死之根由,是故毗婆尸菩萨如是探究:“随于儿时出生之缘故,后来便有老与死;若无出生,则无后来之老与死,是故出生即是老死之因缘。” 2、生缘有:出生则是由于前世搜集了许多后有种子而引起的,是故前世所搜集之后有种子即是此世出生之因缘;既无前世所搜集之后有种子,则无此世之出生。 3、有缘取:前世之后有种子,则是因为觉知心对六尘法了了分明,即是摄取种种法;若前世之觉知心不时时了知及执取种种六尘法认以为实,则不至于搜集种种后有种子。是故,取六尘——于六尘境了了分明的了知——即是取受后有种子的因缘;取自己——欲使灵知心自己了了分明的存在不灭——即是取受后有种子之无明因缘。 4、取缘爱:取之现象产生的原因,则是由于爱乐了知六尘中之种种法,也爱乐觉知心、作主心之自己,希望自己可以永续恒存,是故生起取六尘、取我之现象与心态;若不爱乐了了分明而知六尘万法之境界,若不爱乐觉知心、作主心之自己,则不会有取;若对六尘及自我无所爱贪之时,则取不生,是故,爱是取之因缘。 5、爱缘受:爱乐自己、爱乐六尘之情则是从受而起,由有顺境之受,故生贪着;乃至由于苦受与不苦不乐受之爱乐与贪着,取随之而生。若无受者,则爱乐不生,取亦随之而灭。然而众生愚痴,不知受之虚妄,是故因受而生爱乐,不愿弃舍三受、五受,是故意识的受心所有法即是爱之出生因缘。 6、受缘触:苦、乐、舍等三受之出生,则是由触而起,因眼识之触美色、耳识之触美声……身识之触细滑柔软,乃至意识之触顺境而生乐受等,莫不由六识之触六尘而生;若无意识之触心所有法,则亦无受;是故,触是受之因缘。 7、触缘六入:触之现象出生,则是因于六入而起;若无六尘入于心中与六识相触,则无触之一法,是故六入为触之因缘。若欲灭触者,则当灭除六尘之入,已灭六尘之入,则无六识之触心所存在,触则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病死忧悲苦恼俱灭,成就二乘涅槃。 8、六入缘名色:六入则是由名与色而生起者,由有眼根摄取色尘,故有色入……由有身根摄取触尘、乃至由有意根摄取法尘,故有六入。由有六入故有六识心之触六尘,如是引生来世的名色,由有六入,是故流转生死。若无六入者,则无触、受、爱等法,则无生老病死忧悲苦恼。色者谓五色根及五尘;名者谓以色身五根为缘,辗转而有意识之受心所一定会产生的受阴(三受或五受)、想阴(一念未生时之了知性)、行阴(觉知心了知之过程)、识阴(意根与眼等六识)。若无名与色,则六尘不入于心中;六尘既不入心中,则六入不复存在;故知名与色即是六入出生之因缘。 五蕴也叫五阴,蕴是集聚义,因缘和合而有蕴集;阴是覆盖义,不知蕴集就是生,有生必有灭,不常住,执以为实,因而覆盖小乘所说的无常、苦、空、无我以及大乘所说的真如佛性的真理,使众生迷惑颠倒,轮回生死,不能解脱和成佛。 9、名色缘识:名与色之现起运作,则是依于意根意识而生起;若无意根意识所统领之识别性、了知性、思量作主性,则受、想、行阴悉皆消失不存;则意识等心永远不能现行,则色身便将坏灭,则受想行阴亦将随识阴而坏(植物人之意识并非消灭,唯是不能表示意思而已。是故植物人亦有睡眠及非睡眠时之差别不同;若意识永不能现起,则意根必会舍受而入中阴阶段,则应无植物人生活于人间受苦)。是故,色身之生起与存在,是以意识意根能现行运作为其所缘;若意识意根不能再行现起,则不能有受想行阴,则必导致舍报而坏名色;是故说意识等六识之觉知与了别等熏习,即是名与色之因缘,故说名色从识起,说识阴是名色之因缘。 10、识缘行:此世意根与意识则以往世之行支为因缘,若无往世之身行、口行、意行等行阴所造作之善恶业而成立行支,以及好乐世法之熏习,则无此世之名与色,则此世六识不至于再出生;此世六识不再出生者,则无后世之名与色,则无六入、触、受等,则无生死轮转。是故,往世造作的一切善恶业行之有支,乃是此世五阴名色生起之因缘,故有此世之六识身。 11、行缘无明:行支生起之因缘,则是无明(即痴);由无明故,不能令意识意根自愿永远消失,不能令意识意根不执着我所,是故意识意根生起之后便有种种善恶行支之造作;是故意识等心有行支之造作者,乃是由于无明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