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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摄录郭丽珍讲课制品一事的处理
一、妙观(寂止)比丘尼擅自摄录并转发郭丽珍老师讲课制品,本该除名;念其非在课堂录制,而是在寮房为了帮助法华居士(初学)复习,并且郑重告戒,不得转发,故作从轻处理,在法华门内通告批评。
二、法华(范春青)居士,事前不听劝告,擅自转发此件;事后混淆调查,将妙观录制之错,搅为己错,其心固善,而行至劣,造乱门规,故予除名。今后可以门外身份参加活动。
三、郭丽珍对此事,作了严肃劝阻(附有截图),不涉责任查处。
四、尚有违规制品传播者,在此件公布三天之内,自通回报、忏悔并采取有效措施者,勉于处理。否则,一经查出,除名。
印广门清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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