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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599—649,唐太宗,受菩萨戒皇帝):
贞观十八年,太宗皇帝下诏道:“如来灭度,时以末代浇漓,佛法付嘱国王大臣,护持正法,然而僧尼出家,戒行须备;若纵情放逸,触途烦恼,关涉人间,动违经律。那既失如来玄妙之旨,又亏国王受付之义。《佛遣教经》是佛陀涅槃时所说,戒敕弟子,甚为详要,末俗缁素,并不崇奉,大道将隐,而微言且绝,寡人为了永怀圣教,用思弘阐故令有司之官,差选书手十人,多写此经本,务必要尽力施行。凡是京城中,五品官位以上者,以及诸州的剌史们,都各人付给一卷,若见僧尼业行与经不同者,应当公私劝勉他们,依教遵行。”
尊祖重亲,人生之大本,故先老子以别亲疏之序,非不留心于佛教也。自有国以来,朕从未创立一所道观,凡有功德,皆归僧舍。你们看!我将自己太原的旧宅,都改建了佛寺。过去虽然在操戈临阵之时,我也不愿滥杀无辜;而今凡有战场的地方,都建立了佛寺。朕心如此,恐怕卿等还不能了解呢!
朕鉴于有些僧徒,溺于流俗;或都假托神通,妄傅妖怪;或谬称医筮,左道求财;或都造诣官曹,嘱致赃贿;或者赞胃焚指,骇俗惊愚。假使有一于此者,皆大亏圣教,朕为了护持正法,对于如上所说的不合佛法,败德无行的僧尼,是决无宽舍,务使法门清整……伽蓝净土,咸知法味,菩提觉路,绝诸意垢。
出家者乃大丈夫事,非将相所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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