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自《群书治要360》
117. 家人
116. 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卷四十 韩子)
【白话】招致光荣或侮辱的责任,全在自己,不在别人。
117. 家人。《象》曰:……君子以言有物①,而行有恒。【家人之道,修于近小而不妄者也。故君子言必有物,而口无择言;行必有恒,而身无择行也。】(卷一 周易)
【注释】①物:事物的内容、实质。
【白话】家人卦。《象传》说:……为人领导、父母或老师,时时保持言语真实诚恳,而且力行要有始有终。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