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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2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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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义推之。初但护命、不令得脱、即二乘心、前云求道正据小果。中品所修、以法开解自他两利、度非究竟、即小菩萨、虽期佛果、行处中间、望前虽胜比后犹劣。上品引导令至涅槃、同归佛道、即大菩萨行。准沙弥篇三位配之、恰然符合。学者至此、宜须明辨三心所期行果分齐。”
准沙弥篇三位者、即今编中别行篇三观之文。
△事钞续云“余二就义明之。云何中品。若言我今正心向道。解众生、我为一切作津梁、亦能自利复了人受持正戒。” 资持释云“中品中、初明期果须约佛乘、解下期行明兼两利。津梁是喻众生堕疑故受生死、能为开解令彼得度。生死如津、我身如梁、法喻可见。”
△事钞续云“云何上品。若言我今发心受戒。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脱门。正求泥洹果。 又以此法引导众生令至涅槃。 令法久住。” 资持释云“上品中三、初明自利行、又下明利他行、令法下明护法行。初中。为成下明远期也。上二句大乘三学即因行也。下句求大涅槃即圆果也。 三聚戒者出璎珞经。聚即总摄为义。菩萨三聚、摄行斯尽。一摄律仪戒律仪禁恶、结业烦恼究竟断故、即止行也。二摄善法戒世出世间大小修证究竟修故、即作行也。三摄众生戒。一切含识究竟度故、即四摄行。亦名绕益有情戒。三解脱者虽是观慧、非定不发、即定慧二学。绝缚证真由此得入、故号三解脱门。然名通小教、今对三聚须局大乘。一空解脱门即性空也二无相解脱门即相空也三无作解脱门。即唯识也亦名无愿忏篇三观别配三位、此明大行须约圆修。 泥洹果者名亦通小、取大可知。 问。今此所受、为即三聚、为非三聚。若云即者、后须更受菩萨戒否、又复大小混乱如何分别。若云非者、戒从心发、既发此心那非此戒。大见错解。故特提示、使自求之。 次明利他。此法即上因行。涅槃即上果德。 三护法中。自利利人传传相续佛种不断故得久住。 深虑词繁、略示梗概。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自非经远、优柔积习浅识粗心何由可解。余广如疏。”
▲事钞云“如此自知心之分齐、得佛净戒亦有分齐。” 资持释云“良以无作假作而生。既非色心无由表示、必约能领显戒优劣。前明上品所期远大、所纳之体定知增上、故云有分齐也。”
▲事钞云“问、此教宗是何乘、而发大乘志耶。 答。此四分宗、义当大乘。 光师亦判入大乘律取。” 资持释云“前明上品、越教乖宗、故须问释。 答中、初二句标示。言义当者则显教宗本非是大、有义相当疏云分通、意亦同此。 光师下攀古例。然彼所判、太成通漫。文虽引据、意不全取。四分是大、将何为小。即应梵网体行全同、菩萨声闻二戒无别。定知不尔。是以祖师所立、语意从容。义当分通深符教旨。 问、上品心者、为全是大、为分通耶。答。扶成本宗、分通义耳。问、分通之认、出自何人。答。如来立教、被此机缘。部主深知、还符佛意别立成宗。是以前后律序、法正所安、多伸此意。岂不明乎。”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八
疏云分通者、见后戒体门假名宗支。
▲芝苑云“问、此与菩萨戒体为同为。答。体同缘。言缘异者、大则三归四弘请师问遮三番羯磨诸余法式、与今小宗两途迥别。言体同者、以缘为旁助、心是正因、缘疏因亲、本从因发、前既心发上品、故知今体即大乘。 问体若同者、持犯立忏诸余行相如何分别。答。体虽约圆、行必依受。既受从当教、故行相无差。 若尔、持犯既依教取、出体何必约圆。答。体既多途故须圆会、律仪不异故得就宗。又依教奉持则受随相应、约圆开解使域心于处。既开显大解依小律仪即成大行。岂须弃舍方曰大乎。故疏云、常思此行即摄律仪等。”见芝苑遗编卷一
▲事钞云“如是发戒缘境及心有增上。此之二途、必受前时、智者提授使心心相续、昂境明净。不得临时方言发心。 若约临时师授、法相尚自虚浮、岂能令受者得上品耶。或全不发、岂非大事。” 资持释云“牒上二科诫令早示。使下二句即上心境。心须念念无间、境必法法无昧。毫差即失、可不慎乎。今时昧教、但知学语。岂非宿业所追、致使此生虚丧。深须责己、期逐将来。 虚浮者以临事仓卒、多容舛谬故。”见事钞记卷八
第四支 用心承仰
▲芝苑云“心境相应、纳体正要。正作法时、冥心运想、遍缘如上情非情境。由境广故、心亦随遍。念念现前、不得浮散。当想己身、总虚空界、容受法界尘沙戒法。当此之际、深须用意、莫缘他事。差之毫微、则徒染法流、一生虚丧。可不慎哉。”见芝苑遗编卷三
第四项 叹功问相
▲羯磨注云“善生经云。具问遮难已。若无者。应语言。此戒甚难、能为声闻菩萨戒而作根本。善男子。戒有五种、始从不杀乃至不饮酒。若受一戒是名一分优婆塞、具持五戒名为满分优婆塞。汝今欲受何分之戒、当随意受。尔时智者应随语为受。” 业疏释云“善生经中问戒相者。以法行务、意存始终。不取受具、致有随阙。观其志国、察其智愚、量功进法、不徒虚受。” 济缘释疏云“此明分受所以。受具谓具受五条也。随阙谓受已毁犯也。”
▲业疏云“问、前翻邪三归直尔即授、此五戒归如何简略者。 答。翻邪背邪、初心难拔。欻然回向、宜即引归。若更覆疏、容还旧迹。 五戒不尔。先以归正、心性调柔、堪思我倒。故须简略、方入道门。以五体有亏、三乘无托。 仍随分受。皆是任时能、接机布教。可准知也。” 济缘释云“前受归法不制简能、与此不同、故须问决。简谓简取、略。即略去。 答中二、初答三归不简。覆疏谓反覆疏理。旧迹即邪道。 五下次答五戒须简中、初彰异。一曾受归法、不虑退还。二为入道门、须简净器。五戒是圣道之基、有亏则三乘无托。恐有轻犯、故须简略。 仍下准例。以体净者犹须量能、听随分受。明知虑犯故制简之、故云可准知也。”已上皆见疏记卷十
第五项 忏悔清净
▲羯磨注云“阿含等经云、于受前忏罪已、然后受法。” 业疏释云“阿含等下明行净纳法也。但无始无明是生死本、若理若事顺违俱罪。故须前忏、使心清净、方堪圣法。” 济缘释疏云“先忏后受、经论并然、故注云阿含等。妄起不觉谓之无始无明、业苦所依故为生死之本。动念违理、作恶违事。澄心顺理、修善顺事。违罪可知。顺有罪者以凡心学道本惑尚存、造理则取舍未忘、行事则我人难拔。所以顺违二俱有罪。义须忏净以应净法、故云故须等。”见业疏记卷十
第六项 作法差别
作法差别中分为三支 ┬ 一临时开导
├ 二正纳戒体
└ 三示相教诫
第一支 临时开导
▲事钞云“若至此时、正须广张示导发戒正宗。不得但言起上品心。则受者知何是上品。徒自枉问。今薄示相貌、临事未必诵文。” 资持释云“言正须者显前发戒、且令预习、未是正用。今将纳法、纵令已解、更须委曲选择要语激动蒙心。戒师当此、不可率易。策导开解纳法之本故云正宗。”
△事钞续云“应语言。善男子。深戒上善、广周法界。 当发上心、可得上法。今受此戒、为趣泥洹果、向三解脱门、成就三聚戒、令正法久住等、此名上品心。” 资持释云“初指法体。 当下正示发心。”
△事钞续云“次为开广汝怀者。由尘沙戒法注汝身中、终不以报得身心而得容受。应发心作虚空器量身、方得受法界善法。故论云。若此戒法有形色者、当入汝身作天崩地裂之声。由是非色法故、令汝不觉。汝当发惊悚意、发上品殷重心。” 资持释云“五蕴色心、宿因所感、故云报得。法既周广、劣报不容、必须运动方堪领纳、故云应发心等。虚空无边、身量亦等。心法相称、揽法归心、还依报得。”
△事钞续云“今为汝作法。此是如来所制。发得尘沙法界善法、注汝身心。汝须知之。” 资持云“初则鼓令动转、次则举集在空、后则注入身心领纳究竟。三法次第、各有所主。由心业力不思议故、随所施为无非成逐。”已一皆见事钞记卷九
初次后三法者、若约受五八戒言、即三说三归誓纳戒体、如下文所载。第一遍说归誓时、法界善法、由心业力、翻恶为善、悉皆动转。第二遍说归誓时、法界善法、聚集空中、如云如盖。第三遍说归誓时、法界善法、从空中下、注入身心、充满正报。
▲济缘云“揽无边圣法、蕴有待凡躯。五分基成、三身体具。超凡鄙秽流、入众圣宝位者。其斯之谓乎。”见业疏记卷十五
第二支 正纳戒体
▲事钞云“作法者。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尽形寿、为五戒优婆塞、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尽形寿、为五戒优婆塞、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结” 资持释云“词句分五。一陈己名。二归三宝回向境界。三尽形等显所期。文举尽寿、或一日夜或月或年随时自改。四为五戒者正立誓也。且举满分、或一分二分亦在临机。五如来等结归正本也。以三宝名通九十六种、后须显正非同前滥、由此胜号外道无故。如来者乘如实道来成佛也、至真者体悟无邪也、等正觉者道同三世也、此实我归余非敬者故云是我世尊。 前三归誓、正发戒缘、三法才竟即纳戒体。后三归结、是嘱非体。”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羯磨注云“三授已。告云。向授三归正是戒体。今又三结示戒所归。” 业疏释云“告令戒体者、令知得时节。不比由来说后戒相方云受戒也。” 济缘释疏云“多论云。有言三归竟、说一不杀戒、尔时得戒、以势分相著、本意受五故。有言说五戒竟得戒。恐有执此、故特拣之。彼论自云、诸说中、受三归已得者此是定义。即今所取也。”见业疏记卷十
第三支 示相教诫
▲事钞云“智论。戒师应语言。汝优婆塞听。是多陀阿伽度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为优婆塞说五戒法相。汝当听受。尽形寿不杀生是优婆塞戒、能持否。答能尽形寿不盗是优婆塞戒、能持否。答能尽形寿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并准上说。” 资持释云“多陀此云如、阿何度此云来。阿罗诃此云应。应即应供三藐三佛陀此云正等正觉。亦举三号令生信奉。”
五戒相释义、如后持犯篇持犯别相中具明。后八戒相亦尔。
△事钞续云“是为在家人五戒、汝尽形受持。当供养三宝、劝化作诸功德。年三月六常须持斋。用此功德、回施众生、果成佛道。” 资持释云“是下嘱累有四、初嘱谨护二劝作福三令受斋四教回向。 年三者正五九月、冥界业镜轮照南洲、若有善恶镜中悉现。或云、天王巡狩四天下、此三月对南洲。又云、此三月恶鬼得势之时、故令修善。月六白黑两半各有三日。按智论、初八天王使者下、十四天王太子下、十五天王自下、观察众生善恶。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亦尔。小尽准布萨应用初一持斋者或受八戒、或但持斋。中前一食、中后不得妄啖。今多蔬菜、不节晚食。此虽非斋、犹胜荤血。又有饮水周时为清斋者、此乃邪术。一切众生、仰食而住、但勿过中、是佛正教。”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业疏云“多论。问曰、不受三归、得五戒否。答。不得也。要先授归、方得戒矣。 所以说戒名者、欲使知名令护行故。” 济缘释云“初定发体必在三归。 所以下次明说相别有所为。”见业疏记卷十
第七项 料简杂相
料简中、且举多宗成宗对明差别。有六种、一对趣二渐顿三延促四具支五自誓六重受。并附列表于文后。
▲业疏云“多论云。龙畜生摄、以业障故无所晓知、无受戒法。虽经中说受八斋法、但得善心功德、不得斋也。 成实云、余道众生得戒律仪、经说诸龙亦受一日戒故。善见中、诸龙及神得三归五戒也。义准多论据无知者、人犹不得、何况鬼畜。如余得者、谓有知解。” 济缘释云“虽经等者即善生中龙受八戒、论家防难以意释之。斋即八戒然是成论所据、即如下引。 善见神者即是鬼趣。”
▲业疏云“若准多论。五戒不具分受、则不得戒。纵引经证谓持二三、不言受体。 成论云。有人言、五戒木叉唯顿无渐、此事如何。论答、随受一二三皆得律仪。善生所列一分二分少分多分满分是也。准斯明渐、五师受一得戒不疑。如薄俱罗唯受不杀例也。” 济缘释云“不具分受谓不受五而受一二、则不发戒体纵引经者论家防难、即下善生明分五受。彼谓受时具发五戒、但由随中持有多少故有一分少分等。 次成论中。顿谓具受、渐即分受。以前三归不许互阙、异师别受并判不成、恐谓同彼、故准决之。薄俱罗此翻善容、以彼好容仪故。婆罗门种。天竺国人。昔毗婆尸佛时、曾作贫人、持一诃梨勒果施病比丘、服讫病愈。以此因缘、九十一劫天上人中受福快乐。今生婆罗门家。其母早亡、后母恶之屡害不死。后求佛出家、得阿罗汉。年一百六十岁、未曾有病。盖从昔尝持一不杀戒、故受斯报。准知分受理无所疑。”
▲业疏云“如多杂二论解云、五戒一受佛制定故必须尽形、八戒必一日夜、不可乖也。 如成实中、亦随日受乃至尽形。” 济缘释云“五戒尽形不可促、八戒日夜不可延、故云佛制定也。 次引成论。二戒延促任意皆得、故云随日也。”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事钞云“智论。问、口中四过何为但有妄语。 答。但举妄语、余三并摄。又佛法贵实语、故在先摄也。” 资持释云“若据有部但发四支。成宗具七、与论颇同、故引示之。 答中、上二句正答举一。又下转释举妄。恐云何不于余三中趣举一耶、故引释之。”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芝苑云“彼五八十唯发四支、比丘方具。此宗七众七支齐禁。”见芝苑遗编卷一
▲业疏云“如律文中皆自誓受者、多论文云听五众受两俱得也。” 济缘释云“本律智论皆听自誓、多论俱舍并制从他。虽云两得、准下八戒无师故开、有则不许。”
△业疏又云“约此问答、从他受也。 律中云世尊我今归依佛法僧尽形不杀乃至不饮酒 、此令自誓。八戒既开、此应得也。观时进否、义非抑塞。接俗之化、随机而举可也。” 济缘释云“初指上从他。 律下次明自誓。成论八戒亦通自誓、文如后引。”
▲业疏云“若准多论、不得重受。 依成实四分、俱开重受。故末利夫人第二第三重受五戒、即其证也。” 济缘释云“多宗五戒其必尽形、故但一受义无重加。 成宗不尔、任时长短、随受随增。二三重受事见四律。”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一对趣 ┬ 多宗──余道众生不得戒
└ 成宗──余道众生得戒
二渐顿 ┬ 多宗──不具受不得戒
└ 成宗──不具受得戒
三延促 ┬ 多宗──五戒必尽形八必一日夜
└ 成宗──延促任意皆得
四具支 ┬ 多宗──但发四支
└ 成宗──皆发七支
五自誓 ┬ 多宗──定从他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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