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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7-4-8 09: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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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烈火厚土 于 2017-4-8 10:37 编辑
这几天琢磨了一下【法】与【相】:
1. 从究竟意义上来讲,法和相是不二的,如是乃至【心性理事法相】都是不二的。唯是一心。
2. 相有名相,事相,物相,人相,众生相,法相....林林种种,莫不是表生灭变化之现像。不同词语描述不同的现像。
3. 一系列相的变迁过程或集合,称之为【事】,所以行事就有【事相】。那么人相,物相等则是六根所感,是众生之同分见或别业见。
4. 所谓【法】,从世间法来说,无外乎法规【要遵守】,方法【解决问题或行事的一种技能】。佛法里的【法】,说简单一点就是回归自性本来面目的方法。法是对【事相】的诠释,对事物变迁的解析。法是用来说理的,世出世间一样。所以佛经是用来释法的,佛法是来释理的,法理是用来说彻真理的,真理就是表宇宙人生本来面目的。
5. 佛经表佛法,就有法相【经法相】,所以不要被经文的文字相,声音相,图相,境相所迷惑,如此就是被经法转。通过经文,明法理,会经法之相,归本我之心性,才是目的。明白本我之心性,说法表理晰事解相【指归一心】,是名转法转经。
6. 按4所讲,法是对【事相】的诠释,对事物变迁的解析。从这个意义来讲,法相也是不二的,相表法,法释相,相即法,法即相。相表法无言;法解相,千言万语,贵乎会相归性。所以一切见闻觉知,一切所见闻觉知,莫不是相,莫不是法,不外一心。法自心显,理由自说,相由性化,所以相无定相,法无定法,理无定理,一相不可留,一法不可执,一理不可取。一心总持,把定万有。
****这个题目初看简单,细讲下来还真不易说清。上面只是一些学习体会,不竟之处,望各位师兄补充指导****
顶礼恩师!
我佛慈悲!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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