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的核心义理必须是能够实证的,如果只有信仰而完全无法实证,就不是佛教,只能说是具有佛教表相的外教。这并不是一时的创见,而是有佛教以来一贯的特征;但是这个特征已经被人遗忘很久了,所以在「佛教」前面加上「实证」二字以表彰之,并和信仰的佛教、以及哲学或思想的佛教有所区别。
在未能实证以前,相信佛教的义理,是信仰的佛教;根据自己或他人已经证实的义理,发挥为哲学,则是哲学的佛教。信仰必须具有实证的可能性,否则即是迷信;哲学必须以已实证的义理为基础,否则就不是真正的佛教学术或对实
相的探究。
基于以上的认识,提出实证佛教宣言:
一、佛教的核心义理不是信仰、不是哲学、也不是思想。佛教的核心义理是一组可以验证的命题所构成的客观事实。就此部分而言,佛教是科学的,它允许不同的人反复地验证它。佛教与一般科学的差异,在于它探究的是生命终极的真相。由于对此一真相的实证(以观察、实验与逻辑推理,确定客观事实与规律),生起解脱智慧与实相智慧,行为取向随之 改变,最终导致忧悲苦恼的止息。
二、所谓的核心义理,是指与修证有关的法义。其中,最重要的法义是见道位的法义,这也是佛教与其他宗教截然不同之处。见道位的法义有声闻见道、缘觉见道和菩萨见道的差别。声闻见道的内涵是六见处,缘觉见道的内涵是十二因缘法,菩萨见道的内涵则是证解阿赖耶识。
三、见道位的法义,虽然有三乘的差别,但因为都是可以实证的客观事实,所以只有深浅的不同──缘觉见道函盖声闻见道的见地,菩萨见道则函盖声闻和缘觉见道的见地──彼此之间决无矛盾之处。
四、由于声闻见道是三乘见道当中最浅的,所以判别是否为真佛法,应以声闻见道的六见处为准。凡是合乎六见处的,必是真佛法,不管它是由谁所宣说,不管它是用何种语言文字宣说,也不管它是否以印度以外的区域性文化加以诠释。违背六见处的,则不是佛法,不管它是不是以佛教立名,不管它存在的历史有多久,也不管宣说的人是否出家、曾经取得某种头衔或传法的证明。
命题是逻辑学的术语,意指有客观真假值的语句。因为有客观真假值,才有实证的可能性。例如,「所有的物质都可以被消灭」是命题,因为它有客观真假值。只有命题才能被证实或证谬,非命题则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证谬。例如「时间是永恒者的影子」这个句子无法被证实,也无法被证谬,因为它不是命题。
佛经中常出现「有是处」和「无有是处」,前者意谓有道理、可能出现事例,后者意谓没道理、不可能出现事例。「有是处」和「无有是处」,表示有客观的真假值。《杂阿含经》说:「如来处、非处如实知,是名如来初力。」换句话说,对于各种命题,肯定与否定,佛陀是有智慧可以决了的;这是如来十力当中的第一个,可见它的重要性。所以能够有智慧决了各种命题,则是由于实证。命题的实证,在佛教当中一向居于核心地位,因为佛教自创教以来始终是智信而非迷信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