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盗淫,三为根本!——《楞严经》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富楼
那。想爱同结。爱不能离。则诸世间父母子孙。相生不
断。是等则以欲贪为本。贪爱同滋。贪不能止。则诸世间
卵化湿胎。随力强弱。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
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
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是等则以盗贪为
本。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
死。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
缚。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富楼
那。如是三种颠倒相续。皆是觉明。明了知性。因了发
相。从妄见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次第迁流。因此虚
妄。终而复始。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