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因果律
佛陀在顿悟了字宙人生的真理之后,到各处说法度生,讲经三百余会,说法四十九年,总括说一句,不外“因果报应”四字而已。因果规律并不是佛陀所规定或制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佛陀只不过把它揭示出来罢了。
在植物界,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推而至人生,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这也是佛教在中国宣传最广而最深入民间的理论
甚至非佛教徒也有这样的信仰
所以,修学佛法的人,要深信善恶的因果律,知见才算正确;
否则,若不深信佛语的善恶因果律,那就叫作邪见了。
只有在深信因果的基础上,才能自觉地止恶修善,戒杀盗淫,不种恶因;勤修十善,广种善因。
这样既能转变并消除过去的罪业,又能培植现在和未来的福德。
这是一条正确的做人处事之道,也是自利利他,有益于社会、国家之道。
就从更高的要求来讲,修学佛法的人,真要了生死,生净土,度众生,成佛道,也必须从深信因果、止恶修善做起。
什么叫因果?
因果又叫业因果报,又叫因果报应,是佛教基本原理之一。
“因”就是原因,也叫因缘;“果”就是结果,也叫果报。
“业”就是指一切身心活动,分为身、口、意三业;
“报”就是业的报应,即由三业的善恶所导致的后果。
因就是业,果就是报。
我们凡做一件事,说一句话,甚至动一个念头,都是种因;随其善恶的性质和分量,都有恰如其分的结果在后面,迟早总要由自己受到的。
概括说,种善因得福果,种恶因得苦果。其实,怎样的善得怎祥的福报,怎样的恶得怎样的苦报
佛说:“自作自受,共作共受。”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意思是“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造作业因,也不会得相应的结果。
由此可知,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不虚弃,果无浪得。
正如《涅盘经•憍陈如品》所说:“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
因果律是佛教理论的支柱,否则就谈不上修什么法就会得什么果位因果贯通三世。
有些人认为,人生一切都是偶然,没有什么前因后果,人死后,躯体便消灭,神识也飘散;
有些人看见好人受恶报,恶人得善报,便怀疑因果,怀疑佛法。
佛陀指示:因果贯通三世,它概括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
关于果报的早迟,大体有三种情况:
(一)现报:即现在做善事,现在享福报;现在作坏事,现在受恶报。
(二)生报:即今生作善、作恶,来世受福报、受苦报。
(三)后报:即现在作善作恶,到第二世、第三世,乃至百千万亿劫后,才受善报、恶报。后报虽然早迟不定,但只要种下业因,没有不受果报的。
所以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种下不同的因,果报成熟所要的时间长短不一,我们总不能希望丢了一个荔枝核在地里,就能马上开花结果啊
佛经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
说明我们今生所受的善恶果报,都是自己前世所种的业因,是自种因、自受果;
而现前身口意三业时时造作的业因,又正是自己未来应受的果报,
前因后果,循环不断,也没有丝毫差错。
经中又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百千劫”是很遥远的时候,
“所作业”是自己所种的远因,远在百千劫前种的远因,并不会自行消失;
“因缘会遇时”
指现在因缘成熟,
“果报还自受”
还得自食其果。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乘妙法莲华经 南无大乘妙法莲华经 南无大乘妙法莲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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